新闻资讯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汪爱怀老师 13510009349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深圳市小微工业企业成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启动申报

时间:2019/10/29 8:59:49

深圳市小微工业企业成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启动申报

深圳市小微工业企业成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2000万)奖励启动申报—奖励10万(很多区也有奖励补贴)

 

深圳市对首次成为规模以上企业的奖励补贴仅局限于工业企业,深圳市各个区对首次成为规模以上企业也有资助政策;规模以上企业分为四类: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资质等级建筑业(不含房地产)企业,3、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4、规模以上服务业;其中计算机软件研发企业属于服务业,服务业收入1000万以上就是规模以上服务业;


1、南山区

首次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数据库的企业最高奖励30万。(不限制类型)

2、宝安区

(1)上一年度首次新增纳入本区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不含房地产)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或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不限制类型)

(2)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不限制类型)

3、龙岗区

首次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数据库的企业,对于新入库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不限制类型)

4、光明区

实施“小升规”扶持计划。建立“小升规”企业培育库,鼓励小微企业“上规升级”。对首次纳入区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不限制类型)

5、龙华区

(1)对新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系统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的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其上一年度形成本区经济贡献总额40%、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2)对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年度产值增长10%-30%的,按其上年度新增经济贡献的20%给予资助,上年度产值增长30%以上的,按其上年度新增经济贡献的30%给予资助,最高2000万元。

6、福田区

对上年度1月1日后首次纳入福田统计的工业企业,根据工业产值贡献,给予最高50万元的支持。

7、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申请指南


一、支持领域

为促进我市工业经济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鼓励我市小微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对首次新增纳入我市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2000万以上)给予奖励。

二、设定依据

1.《关于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18〕23号);

2.《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经贸信息规〔2017〕8号)。

三、支持数量及资助方式

(一)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资金年度总额限制。对首次新增纳入我市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2000万以上)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二)资助方式:无偿资助,自愿申报、市统计部门复核、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四、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为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的民营及中小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的深圳工业企业;

2.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首次新增纳入我市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市统计部门数据为准);

3.配合市统计部门要求提交相关统计数据,未出现异常。

4.申请单位在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内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严重的失信记录。

5.申请单位如存在《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形的,不予资助。

五、申请表格

项目申请单位须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选择“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在线填报《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申请表》。

六、申请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二)受理时间:

1.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9年10月23日至2019年11月8日 17:00(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13日 17:00。

(三)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5-43号综合窗口。

七、申请决定机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八、办理流程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发布指南——申请单位网上申请——申请单位向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提交申请材料——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市统计部门复核——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核定资助金额——社会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达资助计划——申请单位提交拨付资金有关资料——拨付资助资金。

九、办理时限

每年一批,成批处理。一批180个工作日。

十、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资金下达文件。

有效期限:申请单位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到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十一、证件的法律效力

申请单位凭批准文件获得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资金资助。

十二、注意事项

申请单位提交的财务、人员、资质等数据应真实有效,并与报送统计、税务部门相关数据一致,在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出现较大误差的,将列为“不诚信企业”,且三年或五年内不得申报财政资助。